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《教育部考试中心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》中各项任务要求,推动教育考试领域的科学研究,决定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本次课题申报主要面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(中心、局)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、有关教育科研机构、高等学校等。
2.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级别将根据审议结果确定。每项课题视其级别给予4万元或2万元的经费资助。一般课题的负责人,年龄不超过45岁(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)。
3. 申报者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》(附件1)所列选题,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并进行论证,填写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请书》和《申报活页》(附件2)。超出《课题指南》指定领域的课题申请,应详细阐明立项的必要性。
4. 有关课题的申报条件、申报资格及立项之后的课题管理要求等,请参阅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2019)》(附件3)。
5.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,履行约定义务,按期完成研究任务;获准立项的《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9年度课题申请书》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。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,鉴定结果将予以公示。
6. 课题申报采用二级审核管理制度。第一级为申报者所在单位(如省级考试机构、学校、科研院所等),第二级为教育部考试中心。各级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审核申报资格、所填信息及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,并签署明确意见。
7. 本次课题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方式,申请者需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本并寄送打印版。具体操作程序是:1)申报者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(www.neea.edu.cn),查阅课题申请通知并在“教育部考试中心科研管理服务平台”上注册个人用户;2)完成注册之后,登陆进入平台界面并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;3)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”,系统随后自动生成《课题申请书》和《申报活页》;4)下载、打印并装订好的申请材料(粘贴相关证明)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,寄送至我中心科研发展处。 打印文本的要求是《课题申请书》1份和《申报活页》5份,A4纸双面打印,左侧装订。
8.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20日截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立业大厦302室,邮编:100084
联系电话:(010)82520146,82520091
联系人:贾老师、王老师
技术支持电话:18500057560(孟老师)
附件:1.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2019年度课题指南
教育部考试中心
2019年7月11日